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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26
推理小说 - [文学]
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(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)的一种小说,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,亦有部份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,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。也叫侦探小说,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。
大众印象中的推理小说,在推理界中是所谓的本格派——一般被认为是正统推理,或说主流推理,也就是站在读者阅读立场时,可藉由作者提供线索享受解谜乐趣的推理小说;或至少是以推理解谜为主轴的推理小说。通常较易为广大推理谜所推崇。相关流派诸如社会派、冷硬派、法庭派等等。
·发展历史
一般人认为,推理小说的发展是由爱伦·坡的《莫尔格街凶杀案》(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)开始,後来到柯南·道尔创造出的神探歇洛克·福尔摩斯,推理小说逐渐自成一格。福尔摩斯也成为小说中名侦探的经典;「名侦探与助手」的搭挡模式由此展开,直至後来被封为谋杀天后的阿嘉莎·克莉丝蒂笔下赫丘勒·白罗与海斯汀、美国推理名家艾勒里·昆恩笔下同名侦探艾勒里与其警探父亲、近代日本推理作家岛田庄司笔下的御手洗洁与石冈等等,皆或多或少延用了这样一个名侦探与其助手的模式。
现时市面上主流推理小说主要为两个来源欧美推理与日系推理,多为翻译小说。以中文创作的推理小说很少,在推理界中仍为小众文化,尚在起步阶段。
·类型介绍
推理小说中的派别分类,与一般文学分类的感觉很类似,多数都是模糊而难以明确分类的,总是会有一部作品同时有人分别认定是不同的派别,很少有作品可以精确地纳入某一分类。然而流派仍多少有些区别性,仅此稍微介绍常见数种专有名词,但请注意,即使是以下名词的定义,有时也有些歧异。
本格派:又可称为古典派。以推理解谜为主要走向,是推理小说的主流。本格派可满足以解谜为乐趣的读者,通常尽可能地让读者和侦探拥有同样线索、站在同一平面。本格派中部份作者,书中会有「向读者挑战」的宣言(例如艾勒里),也就是告诉读者「到这里你已拥有足以解开谜题的线索」,挑战读者是否能与侦探一样解开谜题。因此,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,是本类型推理的特徵。
变格派:以诡谲气氛营造与异常心理为主轴,谜团通常极具惊奇性或为异想天开的构想,著重於出人意表的故事情节。
社会派:某种程度上为反对本格派「流於纸上谜题游戏」而生,强调推理小说不应只是推理,更应当反映并描写现实社会。此派推理小说较著重於社会写实。
冷硬派:英文为 Hard-boiled,源起於美国。「冷硬」一词原为形容一次大战时受过磨练的部队军人;用到推理小说中,即是指既冷酷又强硬的侦探角色。在这一类型的小说中,动作场面较多,解谜比例减少,主要为写实化的侦探角色导向小说,描述侦探如何凭著一双硬拳和打不死的精神,执著地追寻真相。本类型代表的作家有达许·汉密特、雷蒙·钱德勒、詹姆斯·肯恩、米凯·史必林及劳伦斯·卜洛克。另外,此流派也在四零年代衍申出黑色电影。
法庭派:顾名思义,以法庭辩论为主轴,通常场景发生於法庭内·推理小说创作守则
较为知名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有两个不同的版本,皆为对推理小说创作的规范,在1928年由诺克斯提出推理小说十诫后,知名推理作家范·达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说二十则。必须声明的是,那仅为原作个人意见,可供为当代对推理小说想法的参考,却并非绝不可破的戒律──事实上,这些戒律差不多都被破光了。目的其实可约略看出,主要为限制作者与读者站在同一平面、拥有同样的线索可以解开谜团。可约略视为古典本格中心的看法。
·专有名词
暴风雨山庄
小说发生场景与外界完全隔离,像是处于暴风雨中的孤立山庄,电话不通,无法求得外界(如警方)援助也无法逃离的状况,通常状况为发生连续杀人案件。由于完全隔离,所以必得由在场人物解决事件,死亡时间或指纹等等通常不能取得(有法医或医生在场则前者例外,但仍然较不精确)。经典小说《一个都不留》(又译:童谣凶杀案、十个小黑人)即为此方面的代表,为孤岛杀人。
叙述性诡计
较为概括的说法,可说是一种玩弄文字的欺骗读者。实际上更为正式的说法是,叙述性诡计为作者利用读者先入为主的观念,使读者“相信”某件事情或某种状况,最后造成读者大吃一惊的一种结果。此为一种不易掌控的技巧,太过超过易造成读者的反弹或两极化批评──感到被骗了,或有人形容“想摔书”。但是使用得当、并且读者可以接受的话,是一种很能造成意外性的技巧。





